淮滨论坛
标题:
爱情得之我幸,失之我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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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山本五十六
时间:
2008-3-27 19:42
标题:
爱情得之我幸,失之我命
每个人都渴望拥有美好爱情,但爱情如果是很容易被获得的话那么也就不再珍贵,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人为失去一段爱情的时候而撕心裂肺!
在如今这个物质至上的社会,很多的东西都会变质。友情,亲情,爱情尤是!于是很多的人感叹真爱难寻!当面临一段感情破败的时候总是觉得自己是最可悲的人,于是开始怀疑爱情,怀疑自己,怀疑生活是否有意义!
人是父母养大的,却是要自己学着长大的!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悲伤,每一段的情感经历是让你或多或少的懂得些什么。在面对下一次爱情来临时好好的问自己,在爱一个人的时候是否仅仅是因为爱而去爱的?是否自己的感情也是纯净的?
当爱情不再纯粹,需要某种考验的时候也就不能称之为爱情!
爱情得之我幸,失之我命!所以不必为流逝的爱情耿耿与怀。因为你再怎么不甘它也只能是过去了,是再也无法改变的事实了。当然,因为深深爱过,所以心会痛。因为痛过,所以刻骨铭心。因为刻骨铭心所以无法忘记。如果你真的无法忘记,就请你把它深埋在心底,时间会将一切淡化,无论你经历过什么都会过去的,都会变成往事。若干年之后再回头那些疼痛就已不如当初那般不可触摸!
记住,爱不是用来折磨的,恨也只能让自己痛苦!
作者:
杜湾杨成乾
时间:
2008-3-28 09:24
是啊,无力改变的结果 学会接受 学会遗忘
作者:
山本五十六
时间:
2008-3-28 13:14
如果你真的无法忘记,就请你把它深埋在心底,时间会将一切淡化,无论你经历过什么都会过去的,都会变成往事。
作者:
浮生若茗
时间:
2008-3-29 16:42
不放弃可能会失去,但放弃了肯定会失去```
能在一起不就是个希望吗?
作者:
小雨儿
时间:
2008-3-30 09:39
希望越大,失望也就越大,
作者:
粉色
时间:
2008-3-31 10:10
对爱情已经失去信心,
这句(爱情得之为哦幸,失之我命)似乎不是很重要,
爱情只是生活中的一小部分而已,也就是生活的调味剂,
当你适应了没有调味剂的生活后,其实也一样精彩
作者:
精灵兔
时间:
2008-4-1 16:40
爱不是用来折磨的,恨也只能让自己痛苦!
挺对
作者:
浮生若茗
时间:
2008-4-2 18:35
引用第4楼小雨儿于2008-03-30 09:39发表的 :
希望越大,失望也就越大,
没有希望,那人生岂不只剩下两种颜色?
或者是灰色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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