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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级:准将
不离~不弃 发表于 2017-4-27 00:55 我这门口就没有湖勾,上面没有交待下面修路老板管理好但是小孩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下,不修这路小孩一点事没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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淮滨发展推动者 发表于 2017-4-27 06:15 这要是在南方大城市施工方必须承担责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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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级:新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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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级:上尉
每况愈上 发表于 2017-4-26 23:20 不存在侮辱!溺亡幼儿亲友在权威调查结果之前、已经重复发帖推责!监护人自身才是最大的负责任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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紫霞仙子 发表于 2017-5-3 19:46 同意你的说法
chelizi 发表于 2017-5-3 19:29 标题和内容风格不符
苏柔h 发表于 2017-5-3 20:11 等到失去了才知道珍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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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级:中校
依荷轩 发表于 2017-5-1 20:38 做为农民,其实在当初敢土修路的时候,就应该制止就近敢土。政府把路承包给承包商,政府的责任很小,找承包 ...
沧海扬帆 发表于 2017-5-4 06:34 据悉:溺亡孩子已经入土为安。
金山 发表于 2017-4-26 23:18 用事实说话
神马呀 发表于 2017-4-27 08:21 别伤了坛友们的和气,好好说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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